1.對測量結果有重要影響的(比如在用上海舜宇恒平液相色譜測醛類物質含量,液相色譜需要期間核查);
2.檢定或校準周期較長(比如校準和檢定周期超過兩年的設備);
3.頻繁使用的(比如一把卡尺每天使用的次數非常多);
4.容易損壞的儀器設備(比如玻璃儀器,電子天平);
5.性能不穩定的儀器設備;
6.檢測數據有爭議、易漂移的儀器設備;
7.易老化的儀器設備;
8.經常帶到現場使用的儀器設備;
9.貴重的儀器設備(比如ICP-MS);
10.儀器設備的使用環境較為惡劣,導致了儀器設備的性能可能發生改變的。
實驗室應針對具體的儀器進行分析研究,掌握儀器分析原理和性能特性以及可能影響檢驗結果準確性和穩定性的因素,確定需要進行期間核查的儀器名稱,編制相應的期間核查方法。
儀器的期間核查并不等于檢定周期內的再次檢定,而是核查儀器的穩定性、分辨率、靈敏度等指標是否持續符合儀器本身的檢測/校準工作的技術要求。
針對不同儀器的特性,可使用不同的核查方法,如儀器間比對、方法間比對、標準物質驗證、添加回收標準物質等。條件允許時,也可以按檢定規程進行自校。期間核查的時間間隔一般以在儀器的檢定或校準周期內進行一二次為宜。對于使用頻率比較高的儀器,應增加核查的次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