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見分光光度計是一種基于朗伯 - 比爾定律(Lambert-Beer Law),用于測量物質在可見光波長范圍內(通常為 380~780nm)對光的吸收程度,從而確定物質濃度或特性的分析儀器。其核心原理是:當一束單色光通過均勻溶液時,溶液的吸光度(A)與溶質濃度(c)和光程(l)成正比,即 A=εcl(ε 為摩爾吸光系數)。可見分光光度計與其他光譜儀器的區別主要是下面兩點:
1.與紫外 - 可見分光光度計的區別:后者波長范圍擴展至紫外區(190~380nm),可檢測紫外吸收物質(如核酸、蛋白質),而可見分光光度計僅用于可見光區。
2.與紅外光譜儀的區別:紅外光譜基于分子振動吸收,用于分析分子結構;可見分光光度計基于電子躍遷吸收,主要用于定量分析。